9 月 30 日晚,常住香港的金融從業者賴先生專程前往深圳前海華發冰雪世界滑雪,卻在高級道突遭意外 —— 因雪道裸露的冰層卡住滑雪板,他被重重絆倒,膝蓋撞向雪板固定器,最終縫了 12 針。
如今十天過去,傷口仍未拆線,而他與雪場的賠償協商及整改訴求,仍陷在 “材料提交 - 等待上報”的循環中。這場意外,也讓這座剛獲“全球最大室內滑雪中心”認證的冰雪地標,因運營不當存安全隱患陷入輿論關注。
截至南都·灣財社發稿前,深圳前海華發冰雪世界運營方暫未對此事作出回應。
全球最大室內雪場
頂流冰雪地標開業惹安全爭議
深圳前海華發冰雪世界自 9 月 29 日啟幕起便自帶“流量光環”,其備受關注源於多項硬核標簽與行業定位。作為珠海國企華發股份投資建設運營的重磅項目,由熱雪奇跡運營,它不僅拿下吉尼斯世界紀錄“最大室內滑雪中心”認證,更以約 10 萬平方米總建築麵積、83 米最大垂直落差、463 米單道最長距離,創下全球規模最大、緯度最低、垂直落差最大、單道最長的室內滑雪場紀錄。
對南方尤其是大灣區居民而言,這座四季可滑雪的室內場館填補了區域高端冰雪運動設施的空白,開業初期便有遊客評價其“讓深圳的夏天有救了”,成為名副其實的“灣區運動社交新地標”。賴先生也坦言,正是看中其“新建大型雪場”的規模與宣傳,才專程從香港趕來體驗。
不過此次意外事故及園方的處理態度,也讓賴先生坦言失望,“滑雪是一項容易受傷的運動,正因為這樣,一些必要的安全細節更需要注意,但最基本的雪道都沒有做好,且沒有任何認錯整改的態度,太傲慢了。”賴先生表示。
雪道現黑色裸露區,次日補雪痕跡明顯
據賴先生回憶,事發時間為 9 月 30 日 20 時 18 分,彼時他已在雪場滑行近 5 小時,從中級道轉至高級道後不久便發生意外。
“左腳雪板突然卡住不動,右腳還在往前滑,整個人瞬間前傾,人也跟兩隻雪鞋先後分離,最終左膝蓋直接磕在了雪板固定器上。”賴先生在事後查看監控畫麵時,描述起整個受傷過程。
灰色衣服為賴先生,受訪者供圖。圖片裏雪道有明顯暗色區域。
其事後拍攝的現場圖片,也直指雪場的運營疏漏:受傷區域有一大塊明顯的黑色裸露部分,與周邊正常的白色雪麵形成強烈對比。“我谘詢過相關標準,滑雪場運營要求雪麵厚度至少 15厘米,這個厚度根本不可能看到黑色基底。”賴先生解釋,黑色區域實際是裸露的冰層,因底部基底顏色折射呈現黑色,本質是雪層已完全缺失。
賴先生傷情診斷。
根據《中國滑雪場所管理規範》(試行)條例第三章第十三條第2款:“雪道內經壓實的雪層厚度最低為15厘米。雪麵表層不得形成光狀冰麵。”
次日即國慶假期首天,賴先生的朋友在同一區域拍攝的視頻顯示,原本裸露的黑色區域已被純白雪麵覆蓋,厚度充足。“國慶假日來滑雪的人更多,理論上雪應該更薄,這個厚度很明顯是出事後他們才緊急補雪。”
社交媒體上,也有不同網友就雪場裸冰的情況發帖質疑。一名網友更在網絡上曬出短視頻,視頻中特寫鏡頭裏黑色的低窪區域與白色的雪形成鮮明對比,該網友更在視頻中直呼這是露出來的鐵板。
網友供圖,雪道存在的黑色裸露部分。
傷情累及肌腱,港深往返治療添困擾
事故發生後,雪場醫務室的工作人員為賴先生進行了簡單清洗與包紮,但醫務室位於類似地下室的區域,需通過雪場特定通道前往,不過也方便救護車從外部接入。賴先生的太太則表示,醫務室的環境相對簡陋。
隨後他被送往深圳北大醫院,診斷結果為“挫傷較重達肌層,部分皮瓣撕脫、肌腱外露,左膝關節損失”,傷口縫合 12 針,需半個月後拆線。
“雖然沒傷到骨頭,但肌腱有損傷,以後肯定會留疤。”更讓賴先生困擾的是,他常住香港且在當地工作,深圳醫保雖可覆蓋部分診療費用,但每次換藥都需往返港深,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,“這對我的工作和生活影響太大了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賴先生也對雪場救援人員的專業性提出質疑:“他們坐纜車到山頂後滑下來找我,自己都摔了好幾次。”賴先生表示,滑雪作為高風險運動,救援人員的專業能力直接關係遊客安全。
雪場默認賠償卻回避整改
遊客放言起訴維權
事發後,賴先生向雪場提出三項訴求:賠償醫療費、誤工費及物品損失。雪場雖未正麵回應雪道違規問題,但主動出具了資料清單,要求其提供診療報告等索賠依據,在賴先生看來是變相認可了自身責任。
然而,當賴先生在街道辦調解時進一步提出“要求雪場出具事故整改報告並提交街道辦安全工作站,由主管部門監督整改”時,卻遭到雪場拒絕。“我甚至沒要求他們向我或媒體披露,隻是提交給監管部門,但他們根本不願意,這說明他們對運營疏漏沒有真正重視。”
賴先生透露,他有大型項目運營管理經驗,從現場體驗來看,雪場的問題遠不止雪道維護:“纜車安排混亂、工作人員指導缺失,夜間鏟雪也沒檢查厚度,明顯是開業初期人員剛組建,運營流程不完善,很多環節在應付了事。”而 380 元至 800 多元的單日票價,與新疆、廣州等地同類雪場相比偏高,卻未匹配相應的服務質量。
目前,賴先生已按雪場要求準備索賠材料,但對雪場的敷衍態度充滿警惕:“他們一直說‘上報公司’,卻沒有明確答複,要是最終不履行賠償,我肯定會起訴。”賴先生強調,自己雖然並非頂級的專業滑雪者,但2023 年至今常年滑雪,去年年底還在新疆滑了整個月,他很篤定“在正常雪麵上絕對不會以這種方式受傷,除非是雪道不平整”。
律師說法
滑雪場未盡保障義務需擔責
遊客維權要留好這幾類證據
針對滑雪場所安全事故相關法律問題,記者采訪了北京乾成(深圳)律師事務所主任、創始合夥人劉小前,其結合法律規定與司法實踐,作出解讀。
一、雪場擔責核心:未盡安全保障義務,“自甘風險” 不豁免
劉小前律師指出,雪場是否擔責,關鍵看是否履行《民法典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的 “安全保障義務”。需注意,《民法典》“自甘風險” 規則僅免除其他滑雪者無過錯責任,絕不豁免雪場義務。
雪場常見擔責情形包括:雪道維護不當(如裸冰、坑窪)、防護缺失;未設風險提示或清晰劃分雪道;安全巡查 / 救援人員不足、不專業;事故後急救不及時。若遊客自身有重大過錯(如初學者進高級道),法院可能減輕雪場責任。
二、遊客可就人身損害等索賠,但需對應證據
據《民法典》,遊客可主張醫療、護理、營養、誤工、交通等以多類項目進行索償,但均需提供證據。比如,人身損害賠償中醫療費(含後續治療)需診療報告、票據;誤工費需收入及誤工天數證明;交通費需車票等。構成傷殘可索賠殘疾賠償金、輔助器具費,需司法鑒定意見書。若傷情影響生活或留疤,傷殘報告、傷情照片可作證據。
三、滑雪者風險防範: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後” 三要點
就滑雪者風險防範,劉小前給出“事前預防、事中謹慎、事後留證”的建議。
事前,要選有 “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” 的正規雪場,額外購運動意外險(門票含的責任險保額有限)。事中,戴護具、查裝備,按水平選雪道,不挑戰超出能力的雪道。
事故發生後,第一時間固定證據,這是維權的關鍵。請立即用手機拍攝現場全景和細節,包括受傷地點、雪道狀況、防護設施、警示標識等。同時,立即要求滑雪場出具書麵事故說明,並堅決報警(110),警方的出警記錄是極其重要的第三方證據。務必保管好全部醫療記錄,同一時間留存門票、支付截圖等。
截至記者發稿,針對事故原因、雪道維護標準、救援人員資質、整改措施及賠償進展等問題,深圳前海華發冰雪世界運營方尚未作出任何回應。南都·灣財社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。
采寫:南都·灣財社記者陳盈珊